关于征集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3 16:41:00     
 

各州市法学会、各研究会:
    经中国法学会同意,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于2017年11月上中旬在福州召开。根据论坛承办方福建省法学会《关于征集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闽法综〔2017〕8号)精神,现将我省征集本届论坛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主题: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分论题:
    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与生态风险防范法律研究;
    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4.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
    5.环境侵权与环境责任制度研究;
    6.环境违法犯罪与环境司法保护研究;
    7.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8.跨区域跨部门环境执法联动衔接机制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主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征集有实践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用,文责自负。
   (二)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0000字。
   (三)标注。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请围绕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撰写论文,题目自拟;征文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评审
    省法学会按照《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通知》的要求,对本省征集到的论文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从中择优推荐优秀论文报承办方福建省法学会,由福建省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对各省(区、市)法学会报送的初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完毕后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海荣  0871—63992863(传真) 13700610291
    邮  箱:ynsfxh4189@126.com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博欣商务楼213室
    邮  编:650228

                                
云南省法学会
2017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熊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