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7 16:41:00     

各州市法学会、各研究会:
    经中国法学会同意,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拟于2017年11月下旬在西安市举办。根据论坛承办方陕西省法学会《关于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陕会发〔2017〕46号)精神,现将我省征集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主  题: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引领与保障。
    分论题:
     1.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保障法治问题研究;
     2.西部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
     3.西部地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4.西部地区反恐形势及法律对策研究;
     5.“一带一路”合作风险防控与法治保障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内容。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具体题目不机械局限于分论题,可围绕主题自拟,也可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政法队伍建设等自拟。论文无著作权纷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用,文责自负。
    (二)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5000字之间。
    (三)标注。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三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五)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评审
    省法学会按照《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通知》的要求,对本省征集到的论文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从中择优推荐优秀论文报承办方陕西省法学会,由陕西省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对各省(区、市)法学会报送的初评论文进行复核。复核完毕后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海荣  0871—63992863(传真) 13700610291
    邮  箱:ynsfxh4189@126.com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博欣商务楼213室
    邮  编:650228

                                
云南省法学会
2017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熊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