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学会2017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申报通知(8号)
发布时间: 2018-01-03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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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云南建设,经广泛征询各方及专家意见,省法学会确定了今年专项研究课题的选题,现将选题公布。请各州市法学会和各专业研究会通知所属会员,积极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
2017年专项课题研究,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民意导向,着力破解难题,防控风险,聚焦特定利益群体服务管理、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和重点领域矛盾化解,服务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
二、课题选题
1.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研究
2.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中的犯罪治理研究
3.云南青少年犯罪治理研究
4.云南边境地区宗教极端势力活动新态势及反制对策研究
5.稳步推进云南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研究
6.中国高铁“走出去”的法律问题研究——以中老铁路为视角
7.基层基础工作与治理创新问题研究
8.我省边境“三非人员”问题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三)申报人应当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应包含由院校、研究机构的理论研究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
(四)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五)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四、时间步骤
专项课题研究注重时效性,力求及时向省委、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研究任务重、时间紧,课题研究运行时间作如下安排:
(一)课题申报:5月28日前,申报人在向省法学会提交课题申报书;
(二)评议立项:6月2日前,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评议并确定课题组;
(三)研究准备:6月9日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各课题做好研究准备;
(四)中期报告:8月31日前,课题组向省法学会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五)评审报告:11月30日前,课题组向省法学会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申请课题评审。
五、经费资助
省法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5万元人民币的研究经费支持。课题经费分三次按3:3:4比例支付给课题组,第一次:签订委托研究合同时;第二次:第一次提交研究成果时;第三次:研究成果通过评审,提交最终成果时。课题经费的开支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结题评审
(一)研究期限。课题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未按期申请结项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不再接受结项申请。
(二)成果形式。课题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2-3万字)形式报送省法学会,同时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至少1份《成果要报》(3500字左右)。研究成果不得抄袭、剽窃,知识产权内容完整。
(三)成果评审。对提交的课题成果,省法学会将组织理论和实务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结题。
七、申报办法
(一)填写申报书。课题申请人在“云南省法学会”网站(http://www.fxh.yn.gov.cn)“会员工作”栏下载并填写《云南省法学会年度专项课题申报书》,以PDF文档的形式发至kmsgp@126.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报人+课题名称。申报书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无需寄纸质版。
(二)为了方便申请人申报,申请时暂不需要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经评议确定的课题组,需按照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及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三)本年度专项课题申报至2017年5月28日截止。
(四)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申报,并对课题申报工作进行指导。省法学会将在课题组确定公示后,把有关情况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八、联系咨询
联 系 人:沈光平
联系电话:0871-63992812、13888698010
邮 箱:kmsg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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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学会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熊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