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一带一路’”。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主持开幕式并作主旨发言。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柬埔寨司法部部长昂翁•瓦塔那、印度尼西亚总检察长穆罕默德•普拉赛特约、文莱首席大法官基弗拉维等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会议达成了《法治合作南宁共识》。
王乐泉在致辞中指出,“一带一路”建设合作的深入推进促使中国和东盟各国经贸与人员往来更加密切,彼此之间的法治合作需求不断增大。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把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系统部署,开启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当前,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利益在增加,相互需求也在增加。在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法治合作是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应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对话,增进理解与信任,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国计民生、区域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为契机,全面深化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信息交流、人员往来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中国-东盟法治交往迈上新台阶,为地区和平稳定繁荣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陈冀平主旨发言指出,法治互信是政治互信的重要基础和重要内容,是中国-东盟合作发展的重要基石。要深刻认识法治在对接“一带一路”与东盟发展战略、推动中国-东盟合作发展中的作用;不仅要强调法治的保障作用,而且要强调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既要重视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也要重视国内的法治建设;既要加强经贸领域的法治建设,也要加强其他领域的法治建设和法治自身的发展;既要注重法治对“一带一路”的推动作用,也要注重“一带一路”对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要积极推动中国-东盟商法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中国-东盟法律冲突协调机制、风险法律防范机制、民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法治信息共享机制,助推中国-东盟合作发展乘风破浪、“一带一路”扬帆远航,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和担当。

越南法学会副会长杨诚北、东盟法律协会秘书长雷吉娜•帕蒂利亚•格若兹、马来西亚马来亚首席法官丹斯里艾哈迈德•马洛、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院长苏维查•娜加瓦拉、新加坡最高法院大法官艾迪阿都拉、缅甸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钦貌基、老挝最高法院副院长坎帕•森达拉等东盟国家法律界高层官员出席论坛并分别在开幕式、闭幕式致辞或作主旨发言。论坛包括11个主旨发言和3个专题发言,中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各国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工作者、专家学者法学法律界代表围绕主题及中国-东盟经贸发展与合作法律问题、法律合作与保障机制、法律资源共享机制等专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西南政法大学承办,共有11个国家,47个代表团、200余名代表参加,我省7名代表受邀参会。中国-东盟法律论坛自2005年成立以来,至今已举办了六届论坛,通过了《南宁宣言》《下龙湾共识》《重庆宣言》等重要成果文件,举办了十期中国-东盟法律研修班,为促进本地区各国法学法律界友好互信,创造良好的区域法律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熊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