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零距离”开展普法宣传,6月7日,普洱市西盟法院以巡回法庭方式到岳宋村公开开庭审理岩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岩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12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2月30至2023年1月间,被告人岩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麻黄素),非法获利共计1120元人民币。2023年1月30日,岳宋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对班帅村辖区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5.57克。
庭审中,法官组织公诉人和被告人围绕控辩主张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近百名群众坐姿端正、神情专注,沉浸式感受法律的权威与犯罪的危害。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岩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情节严重,触犯了刑律。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与特征”“毒品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等方面向旁听的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呼吁广大群众要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进一步提高自身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自觉远离、坚决抵制毒品侵蚀,筑牢拒绝毒品的坚强防线。
旁听庭审的村民表示:“零距离”的普法教育,生动直观地宣传了毒品的危害,让大家对毒品的危害有更深入、更直观的认识,以前只是从电视、报纸上看到有关毒品危害的宣传,今天旁听了案件审理和法官的现场普法,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毒品危害可能就潜藏在身边,要时刻警惕,防毒拒毒。
巡回审判不仅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更是普法宣传的重要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西盟法院将以“巡回审判”为依托,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方面持续推进典型案件审理机制,选取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深入村村寨寨就地审理案件,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最大程度实现“巡回一件,教育一片”的功能。另一方面,通过巡回审判,进一步下沉审判力量,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县普查办全程参与。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