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腾冲市法学会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依法调解一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解除纠纷,推动双方理性沟通、达成一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事顺。
当事人窦某某为某乡镇学子,完成研究生学业后,于2026年初通过校园招聘与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期入职,需解除协议。双方就窦某某执意解除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存在分歧,多次协商未果,纠纷一时难以推进。后来,窦某某向腾冲市综治中心申请调解。中心受理后,及时梳理争议焦点,明确以依法依规、平等协商、柔性化解为原则开展调处工作。
次日,工作人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市法学会工作人员依据就业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双方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引导用人单位尊重合同约定、规范用工管理,也引导毕业生理性看待协议责任、依法表达诉求。通过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解,分歧不断缩小,最终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年初签订的就业协议,由窦某某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认可,承诺不再因此事发生争议。
责任编辑:张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