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迪庆州德钦县法学会会员单位德钦县人民法院拖顶人民法庭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坚持刚性执行彰显司法权威、善意文明执行化解矛盾,既严厉整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又柔性调处纠纷、温情化解当事人积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鲁某因工程承揽资金周转所需,向好友李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于2024年9月1日前全额还清。借款到期后,鲁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履约。李某念及多年情谊,主动多给予其一年还款期限。一年后,鲁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推诿拖延,并刻意失联、逃避债务,李某遂依法诉至拖顶法庭。
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立足熟人纠纷特点,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工作导向,积极组织双方调解。鲁某当庭态度诚恳、认可欠款事实,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然协议生效后,鲁某再次失信违约,擅自切断通讯方式、隐匿行踪,恶意规避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为快速打破执行僵局、切实兑现胜诉权益,法庭第一时间启动全方位查控机制。线上全面筛查、核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线下深入属地社区实地走访,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邻里核实相关信息,并积极对接其家属。经多轮走访摸排、信息比对研判,最终成功锁定失联数月的被执行人鲁某。面对执法核查,鲁某初期心存侥幸、消极配合,试图继续拖延推诿、拒不履约。执行干警当即开展精准释法,明确告知其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的违法性质,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将面临罚款、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厉惩戒措施。
在法律权威震慑与政策教育引导下,鲁某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深刻认识自身错误,主动筹措资金,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部分欠款。针对剩余债务,鲁某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现状,表明暂无全额清偿能力。
为杜绝机械执法、最大限度实现双向共赢,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协商调解。经耐心疏导、情理法理双向释明,李某充分考量鲁某主动配合执行、积极履约的良好态度,自愿为其减免债务2.5万余元。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欠款由鲁某按月分期足额清偿,直至全部结清,该案最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