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永平县法院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 2026-06-24 11:02:39      来源:大理州永平县法学会

建设生态文明,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大理州永平县法学会会员单位永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美丽永平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依法审理案件,融入司法审判新理念。永平县法院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基础和前提,努力通过司法审判推动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修复,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民生福祉。同时,立足永平县“一地一城”发展重要定位,积极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类的公益诉讼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毁林开垦、盗伐林木等犯罪,有效利用判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做好判后修复工作,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修复。

强化多元共治,汇聚联动司法大合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能仅凭一家之力,而是需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社会合力。2025年以来,永平县法院联合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宝台山自然保护区打造以“生物多样性科普展馆、宝台山珍稀植物展示园、木莲花观光大道”为载体的生态普法大道,把生态法治与科普教学融合起来,筑牢法治助力生态文明的堤坝。永平县法院还充分利用宝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普法大道的天然优势,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举办“行走的法治课”,将法治课堂设在青山之中,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生态保护优环境。永平县法院以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依托诉讼服务站(点),常态化开展“四联七进”工作。通过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方式,组织干警进校园、走社区、串乡村、入林区,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受众上万人次。强化以案释法,针对山区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将审判法庭“搬”到林间地头,巡回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0余件。每次巡回审判都吸引百余名村民旁听,法官结合案例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下一步,永平县法院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