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县德安司法所: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提升履职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 2026-04-16 18:18:42      来源:普洱市宁洱县法学会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升新任村委会成员依法履职、规范办事、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切实发挥村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带头人”作用,近日,普洱市宁洱县法学会会员单位德安司法所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全乡各村新任村委会成员全部参加。

本次培训紧扣基层村务工作实际需求,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人民调解实务技巧两大核心内容。授课老师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实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为参训人员带来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法治业务培训。

 

 

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专题讲解环节,授课老师结合村级工作实操,围绕村委会的法定职责、组织架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核心内容展开细致解读,重点厘清村委会履职的法律边界和规范要求,明确村级事务依法办理的程序标准,帮助新任村干部全面掌握村务管理的法律依据,树立依法治理、依规办事的工作理念,杜绝违规决策、违法履职等行为,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推动村级事务规范化、法治化运行。

在人民调解内容与技巧培训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紧扣新任村委会成员履职需求,围绕人民调解工作实务展开全面讲解,系统阐释了人民调解的法律依据、基本原则、受理范围等内容,明确村干部开展调解工作的职责权限与合规要求,筑牢调解工作法治基础。同时,结合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土地权属争议等典型案例,讲解了矛盾纠纷调解常用的方法,指导大家灵活运用接地气、易接受的方式化解基层矛盾,做到主动介入、依法调解、高效处置,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化解在萌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作用。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明晰了依法履职的责任与要求,掌握了基层矛盾调解的实用方法,今后将把所学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运用到村务工作中,主动当好农村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群众服务员,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