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宜良县法学会基层服务点巧解十八年土地纠纷“疙瘩”

发布时间: 2026-01-20 10:21:01      来源:昆明市宜良县法学会

近日,昆明市宜良县法学会基层服务点法学专家成功化解了一起横跨十八载的土地经营权纠纷,让昔日叔侄重归于好。

2007年,北古城镇某村村民吴某某为扩建在南盘江边经营的餐馆厨房,在未当面告知常年在县城经商的侄子李某某的情况下,私自用自家秧田调换李某某的430平方米责任田,且委托村民孙某某转达调换事宜,孙某某多次联系李某某均未成功,调换事宜始终未能得到当面确认。2008年,该片区土地由村小组统一集中流转,李某某一直未能领取到对应的租田款,而吴某某多年来持续领取包含该地块在内的1025平方米田租。十八年间,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历任村组干部多次调解均无成效,矛盾逐渐激化,亲情裂痕加深。最终,李某某到县法学会基层服务点寻求法学专家的帮助。

法学专家接到诉求后,采用“四步工作法”定分止争:快速响应,精准研判。第一时间介入,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难点为“年代久远无书面置换协议、双方积怨深、年事已高易情绪激动”,判定为需紧急调处的潜在升级民事纠纷,当即协调村小组启动专项调解。情绪疏导,法理先行。以共情沟通安抚双方对立情绪,待其冷静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经营权流转、物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开展靶向性法律宣讲与政策解读,引导双方尊重历史事实、正视法律边界,兼顾亲情与法理。创新方法,突破僵局。针对李某某提出“追究违法责任+赔偿十七年租田款”的诉求,以及吴某某“自愿调换、拒绝赔偿”的坚持,果断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对李某某侧重阐释诉讼成本与亲情价值,对吴某某则出示村小组租田协议、田租发放名册等关键证据,明确其多领租田款的事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化解心结。固化成果,防患未然。历经9小时调处,双方达成一致后,当场拟定具备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明确核心约定——李某某放弃过往租田款、自2026年起领取对应地块租田款,置换秧田归吴某某管理,双方及亲属不得再因此事起争执,从根源上避免纠纷反复。

这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既维护了李某某的合法土地权益,修复了叔侄亲情,更彰显了基层法学会服务站点法学专家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