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普洱市法学会认真发挥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始终聚焦市委、市政府大抓招商引资、大抓营商环境发展大势,统筹谋划开展法学法律研究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主动、能动,创新、创造,但责、尽责。
一是在措施出台中发挥专家智囊智库作用。2022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抓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安排,普洱市法学会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和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法治实践岗位业务骨干,认真研读国家和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深入研究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做法经验,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分析讨论会等,发挥头脑风暴和智囊智库作用,与市级政法机关研究室共同草拟制定出台《普洱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四十二条措施》(法院系统11条、检察院系统9条、公安机关14条、司法行政机关8条),并在全省首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23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和经济社会逐步复苏,以及国家司法政策的逐步调整,市法学会积极牵头市级政法机关,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3条措施情况,再次组织专家学者和理事会员,对“四十二条措施”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成立专门研究会助力措施落地和生效。“四十二条措施”颁布实施之后,为强化对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进展的适时掌握,通过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分析研判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不足,提出措施修改意见和下步工作建议,市法学会率先全省各州市成立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会,并指导10个县(区)法学会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小组。2021年以来,研究会共计开展大督查、大调研3次,深入招商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200余家,召开座谈会20场次,个别访谈企业法人代表、职业经理人和相关管理层人员300余人,收集给市场主体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60余条,属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部交办并办理完结,属于要素保障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职能职责的已经全部移送完毕。同时,近期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市委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交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牵头开展,市法学会制定了全面的调研方案和计划,于6月初启动调研工作并已完成调查问卷、走访调研等初期工作,将在9月初形成问题调研全面、原因分析透彻、对策措施可行的专题调研报告。

三是在政法干部理论学习中普及工作措施。市法学会不断强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论、政策和工作实践研究,并以各级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政治轮训、工作业务学习、会员理事培训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澜沧县、江城县和招商引资企业宣讲国家和省营商环境条例、省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化解23条措施,以及普洱市“四十二条措施”共计5场次,受众达800余人,通过开展研学活动、线上线下宣传普及,力求全市政法机关干警人人知晓、人人落实,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主动担当、能动服务。同时,帮助各类市场健全完善企业法务和公司律师、法律顾问等制度机制,引导他们依法经营、诚信发展,营造放心投资、安心创业、用心发展,透明、透视、透彻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