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助推景迈山申遗工作,2月27日,澜沧县法学会成立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区村规民约法学法律专项研究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共同商议景迈山片区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有关事宜,启动村规民约专项研究,助力专项普法和基层社会治理。

会上,参会人员各抒己见,充分分析讨论了古茶林保护区现有村规民约作用发挥现状、存在问题及修改完善建议,一致认为指导基层组织和广大村民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势在必行。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做好景迈山片区村规民约制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村规民约研究工作将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的保护管理,促进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及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有关行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如何进一步探索景迈山片区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等方面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决定,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张常富同志担任研究小组组长,特聘普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毕超同志为此项研究工作顾问,聘请与会相关单位业务骨干为研究小组专家库成员并颁发聘书。授聘专家们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本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合法合规、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价值引领、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专家人才“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秉承服务基层、调研基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主线,到一线去、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认真开展好调查研究工作,帮助基层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创新和改善社会治理,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及平安法治澜沧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云南众志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会,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杰同志参会并讲话。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