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法学会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3-28 18:05:25      来源:临沧市法学会

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根据《临沧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临沧市法学会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临沧市法学会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法学会公职律师队伍培养和法治建设实际,制定了《临沧市法学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已有1人报经省司法厅审核许可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

在下步工作中,临沧市法学会将严格落实管理机制,鼓励、支持公职律师围绕为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论证、参与起草修改法律文书或单位重大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事项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推进公职律师工作专职化、专业化。

责任编辑:邓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