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为不断宣传好、贯彻好《条例》,3月14日,富民县法学会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内容。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认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云南省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宣传和实施好《条例》对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在下步工作中,富民县法学会将注重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对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制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联动机制、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切实抓好:一是不断强化《条例》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会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在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员)中掀起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不断扩大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法学会法律专家服务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申请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三是要主动履职,尽心尽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规范和促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带领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