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州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命案防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重点工作,整合法律专业力量,推动法学会会员深入各级综治中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依法处置”。
一是支持法学会会员全员融入。全州3000余名法学会员整体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在各级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或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法学会会员根据纠纷调解需要适时进驻,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推动法律服务直达基层治理最前沿,实现阵地共享、资源共享、工作共融,推进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
二是全覆盖建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联系点)。在州、县、乡镇(街道)3级113个综治中心设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在村(社区)建立法学会会员服务联系点,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同步设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对社会各类风险问题的防范化解水平。
三是优化专业化咨询和调解窗口。各级综治中心和法学会根据矛盾纠纷类型,结合法学会会员个人专业特长,在综治中心定期不定期派驻法学会会员,分类处理矛盾诉求,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突破时空限制,拓展延伸服务,全时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合法维权、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实现分类精准服务。
四是明晰工作职责任务。法学会会员以“主动参与+法学会派单”的形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采取“法律释明+情感疏导+利益平衡”的方式,理清争议焦点,明确权利义务界限,提供权威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同时,通过主动进驻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
各级综治中心根据矛盾纠纷调解需要和法学会会员的个人专业特长,将需要调解的矛盾纠纷通过“派单式”进行组织交办或志愿认领,依法及时开展调解化解工作。对于适宜通过调解、和解、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由法学会会员提供法律指引和帮助;对复杂信访积案、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由法学会会员“会诊”,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信访等相关部门提供法律依据;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并签署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提请司法确认,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推动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实质性化解。
同时,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定点开设“坐诊式”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真正打通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最后一米”。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为抓手,借助新媒体平台推送典型案例,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突出问题,利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做到“零距离”以案释法。
为推动法学会会员当好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咨询专家”“宣讲员”,积极为综治中心培养矛盾纠纷调处后备人才,州法学会依托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对基层干部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让基层干部收获调解技巧,提高调解能力,有效推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