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5月26日,昆明市宜良县法学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培训。宜良县相关业务部门、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
培训中,授课老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施行时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成员资格认定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生活的实用指导。
此次培训贴合基层实际,加深了干部职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