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法学会成员单位云龙县人民法院联合云南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龙县公安局等单位开展“社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普法活动,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声音传递到基层群众中。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围绕“为什么要保护生态环境、常见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等方面,选取失火、放火、盗伐等相关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使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向当地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呼吁大家自觉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
各部门立足职能,开展“菜单式”普法服务。云龙县公安局民警深入讲解森林防灭火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法律知识;管护区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群众从法治角度理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深刻内涵,构建起生态保护“大格局”,推动生态文明意识转化为全民行动自觉。
下一步,云龙县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将法治宣传阵地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以更有力的司法担当,持续擦亮守护“滇金丝猴最南端的家园”的金字招牌。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