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县:这样的“进口牛”真“刑”

发布时间: 2025-04-27 10:54:44      来源:普洱市江城县法学会

近日,普洱市江城县法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江城县人民法院深入康平镇,巡回开庭审理一起走私老挝活体牛入境案件,并组织当地村组干部及群众旁听庭审。

2023年3月,被告人张某某与其兄张某二人为谋取不法利益,以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老挝购入6头活体水牛,并将牛走私入境带回村中饲养。同年4月9日,在联系好买主后,二人又欲将牛送往养殖场出售,途中被民警查获。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2名被告人接受公诉机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量刑建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法官提醒,活牛走私危害大,莫贪小利而铸大错。走私入境的活体牛往往来源于口蹄疫高风险疫区,疫区内的禽类、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属我国禁止进口货物。疫区活体牛可能携带无法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疫情,走私入境后可能传染境内其他动物,带来生态和生物安全隐患。同时,走私活体牛缺乏合法检疫程序,入境后大多流入食品加工和肉类市场,不仅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更对食品安全和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