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全力打造“1+1+N”法治队伍

发布时间: 2025-02-26 08:32:17      来源:红河州弥勒市法学会

根据红河州弥勒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关于法治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近年来,红河州弥勒市朋普镇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满足广大村(居)民的法律需求,以培育基层法治意识、健全依法民主管理机制为目标,全力打造基层法治队伍,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治理建设中的指引作用。

建立一支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加快政府法治化建设

朋普镇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建设为主体,设立一名公职律师,并吸收社会专业律师团队参与组建法律顾问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助村(社区)做好自治管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朋普镇聘请6名律师担任乡村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政府合同30份,出具律师函2份、法律意见书1份。

 

聘任一名“法治副村长”,强化部门联动促合力

实现11个村(社区)“法治副村长”全覆盖。由政法部门直接挂联村(社区),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在法治建设、协助村规民约修订、推动移风易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协助村组干部做好合同审查,对“三资”使用管理、村务公开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村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工作指导员、法律服务员职责,推动法治朋普建设。

 

培育N名“法律明白人”,打通法治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

为着力建设一支扎根基层、契合实际,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朋普镇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培育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中,“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村民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及时了解情况、收集群众法律需求,让基层治理更精准,日益成为群众身边的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定期排查风险、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目前,朋普镇已培育“法律明白人”55名,实现“法律明白人”在每个行政村的全覆盖。

下一步,弥勒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将进一步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形成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推动更多法治力量流向基层,为建设法治弥勒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舒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