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和云南省法学界、法律界的全省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法学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云南省法学会于1984年4月成立,由云南省司法厅代管,2011年调整为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代管。会址在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法学会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大局参与立法、开展法学理论研讨、介绍法学研究动态,为党委、政府当好法治智库。省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常设办事机构为省法学会机关。目前,省法学会有团休会员187个,个人会员近1.7万人。2018年7月选举产生了现任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有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各1名,兼职副会长12名,常务理事35名、理事143名。并设有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东盟投资贸易法律研究会、行政法研究会、反恐法学研究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禁毒法学研究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禁毒法律建设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生态法学研究会、教育法治研究会、澜湄合作法律研究会等19个专业研究会。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法学会。
责任编辑:熊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