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治建设年度盘点”系列报道之二 |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十大亮点

发布时间: 2024-01-09 15:21:10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华社记者林善传/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产生示范带动作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系统完善行政立法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保障严格公正司法,加快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那么,在这一过程中都出台了哪些重要举措,开展了哪些重要活动?我们从中梳理出十项有代表性的内容,一同回顾一年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历程。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方面围绕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31条举措。其中,在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方面,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这些举措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早在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同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印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些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了调整,涉及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依规施行。此次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是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共991项。2023年版清单的公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202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为了保证实施效果,三年行动计划还确定了每年度要完成的重点目标。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为了整治重点领域突出行政执法问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地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并进行专项整治。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为了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各地区、各部门2024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为了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数字化,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要于2025年底前汇聚形成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制定了时间表,明确了要强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规定了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彰显了国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决心。

 

4.修改行政复议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要求、新期待。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这是行政复议法实施20多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各项权利。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等,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为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规定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审理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增加了简易程序,促进行政复议案件的“繁简分流”。同时,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监督力度。此次行政复议法全面修订,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行政复议制度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5.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3年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隆重召开,会议表彰了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3年,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探索创新,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发挥出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重要贡献。天津河东的“三有推定”创新工作法、福建福州仓山的“五互工作机制”、陕西渭南的“四联调解 分类施策”解纷工作法……这些鲜活的“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熠熠生辉,照亮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6.加强和规范政府督察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执法“寻租”、重执法轻服务等突出问题,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提升、制度规范完善,在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畅通交通运输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采取出租汽车“色彩分类”管理,向出租车司机发放对应颜色的“说理式”执法文书,利用“零云”数模精准布控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落实“线上办、预约办、一次办”办事服务。宁夏回族自治区组成督察组深入区、市、县和执法一线开展实地督察,通过暗访执法检查站和街面交通岗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并形成督察通报。创新推出“学法减分”“学法免罚”工作举措,引导群众主动学习交通法规。

 

7.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信用建设中具有表率作用,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围绕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3个方面提出9条举措。通知的出台,明确了违约失信投诉的渠道。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本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建立或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归集本辖区涉及政府部门的违约失信投诉。同时,对于违约失信行为的认定,通知提出,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将接收归集到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经核实,情况不属实的,要督促认定部门及时反馈投诉人并做好解释说明;情况属实的,要督促认定部门立即推动整改,拒不整改的,由认定部门确认为违约失信。以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理由不履约的,均属于违约失信情形。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违约失信投诉处置和认定效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失信惩戒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将定期开展评估通报,并通过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大数据监测、选取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建立监测点等方式,建立失信线索监测发现督办机制,同时选取一批失信情形严重、多次反复失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案例向社会曝光。

 

8.加快推进信息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为创新政府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就进一步总结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经验,巩固实践成果,持续推进为民办实事、惠企优服务等作出部署,推动提高创造性执行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意见》围绕发现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推动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强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健全制度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3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办事堵点主动发现和高效解决机制、堵点数据分析应用机制、高频服务清单管理和闭环优化机制、新技术应用赋能机制、经验推广和服务宣传机制、政务服务渠道统筹和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机制、深化一体化平台持续赋能机制等。同时,梳理汇总了57项地方部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典型经验案例,供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参考借鉴,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助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长效化。2023年6月起,按照国务院机关党组部署,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在全国开展,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机构,集中梳理解决了一批各方面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优化升级了一批高频“一网通办”服务,健全了一批政务服务制度规范,让企业办事更好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让群众需要办的“关键小事”速办易办,受到各方面好评。截至2023年8月31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已经陪伴8.28亿人在线办事,目前总访问量超过865亿人次,汇聚共享900余种电子证照,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身份认证核验服务超过77亿次、电子证照共享服务86.9亿次,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了有力支撑。

 

9.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023年6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计划于2024年10月前,从各省(区、市)推荐的100多个综合示范地区和150多个单项示范项目中评出入选名单。根据方案安排,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评选流程分为三阶段:2023年5月至9月为自愿申报和省级推荐阶段,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为填报材料阶段,2024年3月至8月为评估测评和回访抽查阶段。最终,中央依法治国办将根据评估测评结果,确定若干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按程序经公示、报批后予以命名。创建活动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格、规范、权威,坚持突出创建质量,防止弄虚作假、形式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努力评选出经得起实践检验、获得各方面广泛认可的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不断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自2019年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已开展了两批。第一批评选出4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和24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第二批评选出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和59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的开展,为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营造了浓厚氛围。

 

10.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3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该《意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习重点,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着重学习包括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五个方面的党内法规,以及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国家安全法律、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律、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等七个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为更好贯彻《意见》精神,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编辑出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一书,并会同中央有关单位,狠抓清单制度的落实。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合理编制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不断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甘肃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1+1+1”任务清单制度,即“一个首学任务”清单、“一个必学任务”清单、“一个选学任务”清单,明确学习重点,对领导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下“硬规矩”。青海实行“1+2”模式,列出“一个思想”,即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两个清单”,即一个共性清单、一个个性清单;同时,推行“六个一”措施,即列一份学规学法清单、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主讲一堂专题法治课、通过一次学规学法考试、完成一次年度述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江西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新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纳入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学习。

(特别鸣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曹鎏对本文的指导帮助)

责任编辑: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