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法学会概况

发布时间: 2024-02-12 18:20:00      来源:大理州法学会

大理州法学会于2013年9月成立,2019年12月召开大理州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一)组织机构性质变更情况。大理州法学会2013年9月成立时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2017年3月根据《云南省委政法委关于迅速理顺基层法学会组织机构性质的通知》(云政法电〔2017〕6号)要求,州法学会完成组织机构变更工作,在大理州委编办登记为群团组织。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大理州法学会设副会长(兼秘书长)1人,由刘斌同志担任,负责州法学会全面工作;州委政法委下设协会管理科,编制有1人,负责法学会日常工作;州法学会目前专职工作人员有3人。

(三)法学会换届及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情况。2019年12月召开大理州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大理州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于2021年9月召开大理州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及时调整配齐州法学会领导班子。于2024年1月召开大理州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将州级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增补为州法学会副会长,进一步配强州法学会领导班子,增补后,第二届理事会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8人,副会长兼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23人,理事45人。

大理州法学会会长一直由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四)经费保障情况。从2020年起,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州级法学会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州法学会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魏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