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压实强制报告制度主体责任,强化医护人员的主动报告意识,近日,玉溪市元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民族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开展落实《元江县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督导行动。

行动中,县检察院、县法学会、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询问流程等方式全面了解四家医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情况,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每一位医护人员都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苗人”。
责任编辑:张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