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红河州蒙自市法学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总结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学会工作,补选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蒙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猛当选蒙自市法学会会长。蒙自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蒙自市法学会自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州法学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法学研究,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云南省、红河州警学理论论文选编三等奖、鼓励奖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救助协作典型案例荣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探索法律服务新路径,在红河州13个县市法学会中率先建立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机制,受到红河州委常委、蒙自市委书记李梅批示肯定。
会议要求,蒙自市法学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全市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学研究、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确保蒙自市法学会始终与市委、市政府同频共振、同向同行。要全力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做到一抓到底优化组织建设,一以贯之强化队伍建设,一刻不停深化能力建设,努力把法学会建成更加规范有序、坚强有力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蒙自新篇章贡献应有力量,在法治蒙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责任编辑: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