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壮大优化文山州法学研究队伍,做好法学研究领军人物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全州法学研究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法治文山建设,近日,文山州法学会出台《文山州法学研究领军人物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家库任职条件,每届任期5年,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评选认定和发布工作。在库的法学研究领军人物5年期内有3项以上实质性研究成果、或者1项以上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2项以上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的,继续留任。无研究成果或者研究业绩不突出、未发挥作用的不再继任。出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行政拘留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违纪违法情况及时取消身份。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主要有5项基本职责:一是开展法学法律问题研究。每一位法学研究领军人物立足自身岗位和工作实际,聚焦文山法治建设重点难点,突出边疆民族特点,从相关研究课题目录中选择课题或者自行选题立项,以个人或者团队形式每年至少开展1项法学法律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展现形式不限且可以跨年度形成。二是参加重大决策和立法咨询。接受文山州法学会的指派,参与州委、州政府、州人大等机关单位关于全州性立法的调研、审核和咨询,参加州委、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件处理的讨论,提供法律意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律问题或者现行法律法规中的不健全的问题开展调研,提供资政意见建议或法律修订建议。三是参加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应州委政法委、州级政法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邀请,参加全州重大疑难案件的咨询会商,共同分析案情,提供专业性意见。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条件,结合实际对普通群众或者特定人群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加文山州委、州政府、州委政法委、州法学会或者所在单位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和文山州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列入干部法律培训专家库,参与州县(市)党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五是培养法学研究人才。发挥传帮带作用,选定具有研究潜质的法律工作者,带动开展法学法律研究,培养研究能力,提升研究水平,形成法学研究人才梯队;5年任期内带出1名领军人物或者2名以上法学法律研究者,上一届法学研究人才对下一届人选有推荐权。带动所在单位或研究领域的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法律研究,营造良好的法学研究氛围。开展法学课题研究培训,帮助更多法学法律工作者掌握研究方法、开展研究。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