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普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重点课题相关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抓招商引资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要求,发挥好法学会、工商联桥梁纽带和“专家智库”“智囊团”的作用,促进法治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6月9日,普洱市澜沧县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研学座谈会。普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毕超,市法学会副会长、普洱学院政法学院院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会执行会长郭杰,县领导张常富、郭庆、鲍翠莲、张航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常富主持会议。
会上,普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毕超介绍了对澜沧县开展调研的目的意义;张常富介绍了澜沧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郭庆介绍了澜沧县人大常委会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升法治化水平的工作情况;鲍翠莲介绍了澜沧县近年来县工商联(总商会)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做法。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是为了深入推进“普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重点课题进度,确保重点课题按质按量完成,全县政法系统、相关单位(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优化司法办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法治服务对外开放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力助推澜沧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的作用,认真组织调研工作,及时召开调研工作筹备会、座谈会、推进会等,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认真参与。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调查研究。相关单位(部门)要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短板弱项不足,准确把握问题本质和规律,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县各级政法单位要以此次调研座谈为新起点,在压实责任、流程重构、方法再造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澜沧县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澜沧、平安澜沧建设贡献力量。
澜沧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学会相关同志介绍了本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与会相关企业代表进行交流发言、研提意见建议;市法学会调研组进行书面问卷调查。
县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三十家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