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19日,云龙县法学会会员单位云龙县人民法院功果桥法庭走进苗尾傈僳族乡天灯村委会开展以“行走的法治课”“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为苗尾傈僳族乡天灯村民们送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在天灯村委会党员活动室,法院干警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失火罪和放火罪的区别及量刑进行解读,并通过真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随后,法院干警以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编撰的重大意义进行阐述,并就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合同、借贷、婚姻家庭、赡养、继承、侵权责任等亮点内容开展深入交流,通过将具体法条和真实案例相结合,对新增条文的法律解释及法律适用进行解读,让群众更加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村民们认真听讲,不时翻开手中的《民法典》宣传册,对照查阅其中的具体条款。让“文本上的法律”活起来、落下去,才是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
把《民法典》精神真正传达到最基层,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作用,使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时时入心、家家知晓、人人明白,才能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从而推动形成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将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采用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典”亮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云岭大地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