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与治理“两不误” ——规范推进景迈山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4-27 15:37:43      来源:澜沧县法学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关于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协同推进普法与社会治理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德治、法治有机融合的要求,结合澜沧县景迈山古茶保护、文化保护、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等需要,进一步规范辖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为,开展“村规民约”大修订、大完善、大普及、大遵守工作,助力村民自治和社会治理,助推景迈山申遗工作。

4月25日,澜沧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组织召开澜沧县惠民镇芒景村“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专题研讨会暨“普法强基”补短板座谈会,就《芒景村村规民约》(代拟征求意见稿)16条进行广泛探讨、深度研讨,一是向当地党委政府调取现有的3个自然村“村规民约”资料和实施情况;二是听取乡党委、人大、政府及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局等有关单位“村规民约”实施的有关建议;三是对部分村民代表、老党员、无党派人士、“法律明白人”、妇女干部、中小学教师、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代表们的意见;四是听取研究小组各位专家对现行“村规民约”制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会上,大家各抒己见、讨论气氛热烈,芒景村村民德高望重的苏国文老师说:“村规民约”应考虑本地习俗习惯、融入历史文化、生态环境、自然遗产等因素,条约规定能让村民信得过、能实施,要体现出景迈山“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新理念;澜沧景迈茶祖山茶叶合作社法人南康说:景迈山对外人来说是对大自然的崇拜,游客络绎不绝,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外地生意人直播带货、村民劝导房车乱停放、酒店民宿管理不到位等乱象治理也应该纳入村民自治中去。其他参会村民代表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建议。

普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毕超谈到,村规民约体现村民自治,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一定要融入政治、自治、德治、法治元素,务必结合景迈山当前的生态保护、生产发展、群众生活实际,把各级普遍关心的治理难点痛点问题考虑进去,确保村规民约有用、管用、可用和有效用。

省“普法强基”工作队第九工作组王玮萤对此项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澜沧县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景迈山“村规民约”修订,该项工作是普法与治理协同融合的重要举措,社会效果好、群众反响好,是值得提倡的经验和做法。

此次会议由省、市、县、镇、村(寨子)“五级联动”召开,普遍邀请村民代表、民族头人、小学教师、妇女代表、茶农、合作社负责人、酒店经营者、驻村队员、乡镇干部等参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质效性、导向性。据悉,截至目前,已经修订完善景迈、芒景、芒云三个村的“村规民约”,做到了普法与治理“两不误”。

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九工作组、市法学会、景迈山管理局、澜沧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惠民镇党委参会。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