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人才新高地

发布时间: 2023-03-02 13:00:23      来源:云报客户端 作者:佴澎

打造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全方位合作新格局,培养符合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需求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云南要发挥区位优势,让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地位更凸显,必须着力打造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全方位合作新格局。云南高校法学教育应秉持立足西南、面向东盟、走向国际的定位,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及“一带一路”倡议,培养德法兼修、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专业基础扎实、法治理论素养深厚、法律实践技能丰富、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语种)、通晓国内法律制度和国际(特别是澜湄区域)法律规则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人才新高地。

以系统思维优化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协同机制。首先,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法学学科课程体系,优化法学及外语科目设置。要扩大涉外法律专业学科范围,重视国际私法课程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将国际公私法课程和国际经济法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教学范畴,扩容国际法二级学科。法学院系要积极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尤其是在云南高校法学院系可选择性施行“英语+X”的课程模式,即将熟练掌握除英语之外的一门南亚东南亚国家法律语言为培养目标。第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内涵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法学教材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法治作为国际认可的全球治理方式,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法治教材建设,应当传承合作传统,挖掘胞波情谊,根植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第三,要加强协同育人,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法学院系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企业、国内外法律服务部门合作,将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资源引入课堂,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人才培养实习基地。

充分发挥高校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智库高地的作用。完善高校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的人才选拔、聘用、激励机制,建设高校政治过硬、业务专精、外语(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语种)娴熟的面向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为澜湄国际仲裁院等培育输送一批熟悉南亚东南亚业务的仲裁员,为律师事务所培育输送一批熟悉南亚东南亚业务的律师,为“走出去”的企业培育输送一批熟悉南亚东南亚业务的法务人员。抓住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的机遇,试点引进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参与面向南亚东南亚法律培训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我省高校人才“走出去”参与南亚东南亚法律业务竞争与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作用,认真抓好开展南亚东南亚业务企业的合规建设,提高抗击涉外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教育辐射为取向,建强开放高校办学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首先,要开展南亚东南亚法学学科海外办学合作,推动学生到南亚东南亚留学交流;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高质量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鼓励高校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高水平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增设学生赴南亚东南亚学习交流项目,打造辐射南亚东南亚、面向全球的国际化教学高地。第二,通过与南亚东南亚法学教育界协同,共同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人才培养示范区。要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法学教育改革发展,加大“澜湄六国合作机制”“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涉外法学教育力度,支持与辐射区域法治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提高教师面向辐射区域的法治教学能力,形成并巩固“引进—吸收—创新—输出”的南亚东南亚法学教育发展模式,培养符合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需求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将云南打造成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才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法政学院,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