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9 15:25:43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省级政法各单位、各州(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

按照《中国法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中国法学会《关于同意承办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的批复》,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23年9月初在兴安盟举办,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

(二)分论题

1.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2.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3.西部地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法治问题

4.西部地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

6.“一带一路”安全与发展中的法治问题

7.强化基层政府法治建设

8.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

9.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西部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3年4月11日—6月20日

(二)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名称+论文名称。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5.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三)征文要求

1.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3.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30%以内。

三、论文评选

省法学会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初评,初评时严把政治关和学术不端检测;初评结束后,将质量较高的论文推荐到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参加终评,同时推荐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论坛并作大会或分论坛交流。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nsfxhhyb@126.com

联系人:袁宏林 电话0871-63992862 18214575616

云南省法学会

2023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姜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