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9 15:19:43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省级政法各单位、各州(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

按照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承办工作安排,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由重庆市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23年7月10日左右在重庆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2.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法治保障;

3.政法工作现代化和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粤港澳基层社会治理建设;

5.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6.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建设;

7.数字公共法律服务;

8.房地产及金融等相关领域风险法律防范。

二、征文要求

(一)广泛征集。泛珠三角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其他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紧扣主题。围绕论坛主题参照8个分论题或自拟论文题目参与征文活动,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三)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泛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践,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四)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每篇论文字数应控制在5000—10000字。

(五)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体例统一。

1.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八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2.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

4.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泛珠论坛+作者+单位+标题。

三、论文评选

省法学会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初评,初评时严把政治关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初评结束后,将质量较高的论文推荐到重庆市法学会参加终评,同事推荐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论坛并作大会或分论坛交流。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nsfxhhyb@126.com

联系人:袁宏林 电话0871-63992862 18214575616

云南省法学会

2023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戴函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