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法学会概况

发布时间: 2022-05-07 18:20:34      来源:大理州法学会

大理州法学会于2013年9月成立,2019年12月召开大理州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一)组织机构性质变更情况。大理州法学会2013年9月成立时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2017年3月根据《云南省委政法委关于迅速理顺基层法学会组织机构性质的通知》(云政法电﹝2017﹞6号)要求,州法学会完成组织机构变更工作,在大理州编办以群团性质进行重新登记。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大理州法学会设副会长(兼秘书长)1人(副处级),由张霞同志担任,由州委任命,负责州法学会全面工作;设协会管理科,编制有2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科长王宪兵,副科长杨涟,公益岗位工作人员1人,负责法学会日常工作。当前,协会管理科科长、副科长分别兼任州委政法委会计和文秘等工作。

(三)法学会换届及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情况。2019年12月召开大理州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大理州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2021年9月召开大理州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及时调整配齐了州法学会领导班子。第二届理事会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兼秘书长)1人,副会长8人,分别由州委政法委、州人大、州政协、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国家安全局、州司法局相关领导担任;常务理事11人;理事35人。

大理州法学会会长一直由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四)经费保障情况。2020年,大理州首次将州级法学会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21年,通过向州财政申报,继续将州级法学会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魏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