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法学会概况

发布时间: 2022-05-07 18:17:31      来源:红河州法学会

红河州两级法学会均已全部成立,由两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州法学会情况:2013年3月经红河州委批准成立,机构性质为社会团体。2017年12月,《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法学会机关的批复》(红编〔2017〕43号)文件,同意成立红河州法学会机关,列入群众团体序列,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会长1名(由州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会长各1名(由1名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内设秘书科,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核定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8名。县市法学会情况:13县市法学会均未纳入编办管理。

红河州法学会办公场所设在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由秘书科科长陆文战专职负责法学会工作。各县市法学会办公场所设在各县市党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魏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