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法学会概况

发布时间: 2022-05-07 18:09:53      来源:玉溪市法学会

一、组织建设情况

1.基本情况。玉溪市法学会于2013年9月成立,登记为社会组织。2017年11月经市委编办批复,玉溪市法学会从社会团体变更为群众团体,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由玉溪市委政法委代管。会长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核定事业编制3人,其中,正科级秘书长1人;2019年3月,玉溪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玉溪市法学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市法学会增设副会长(副处级)1名。目前,编制人员到位1人。会员涉及纪委监委(检察院转隶)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政法委、森林公安系统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市委党校、玉溪师院法学院等部门。市法学会2018年11月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会长、副会长8名,均为兼职,会长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选举理事29名、常务理事19名。

2.组织机构情况。2020年9月24日,玉溪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增、免了部分理事;第三次会议增选部分常务理事,选举会长、3名副会长,免去2名副会长。

3.县级法学会建设。县区法学会相继由社会团体变更为在县区党委编办登记管理的群众团体。玉溪市委编委2019年11月召开的第二次会议同意,通海县、华宁县法学会由县委政法委代管,设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另设工作人员1人),其他县区今后成立法学会,按上述做法办理。2020年2-7月,市委编办对7个县区法学会核定领导职数作了批复,同意设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目前,红塔区、澄江市、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到位编制人员6人。

二、工作情况

一是参与法治论坛活动;二是开展“双百活动”,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活动。五是参与立法咨询。

责任编辑:魏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