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揭牌

发布时间: 2022-08-10 09:12:30      来源:大理州法学会

为深入推动“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8月8日,大理州法学会会员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着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理念,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仪式上,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剑军宣读了云南省法学会祝贺武汉大学法学院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教育实践基地”成立的《贺信》。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胡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主任、大理大学客座教授秦前红,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红英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卫、华东政法大学李俊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赵树坤教授等出席揭牌仪式。

胡伟表示,近年来大理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一庭三职能”理念,将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旅游巡回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融于一体,构建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多元解纷的探索中,创立了“金花调解”品牌,形成了“金花调解+N”等调解方式,让法律引导和情理感化融合解纷的路子越走越宽。立足“文化铸州”的定位,把文化融入审判、调解全流程,为武汉大学法学研究提供了实证案例和生动的实践经验。希望通过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能够将优势互补,成为新时代高校法学教育和人民法院合作的典范。

童晓宁在致辞时表示,武汉大学是国内知名大学,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大理中院与武汉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充分体现了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高度融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司法审判与实践教学无缝对接的重要方式。希望双方在高层次人才培养、课题调研、实习基地建设、学术研究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为探索高校与法院协同育人新模式作出积极努力。

童晓宁要求,大理州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教学实践基地共建为契机,一是要继续加强学习,树立因学而兴、因学而强理念。学习武大学子的系统法学理论,学习他们身上的朝气、锐气;二要更新司法理念,通过执法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司法正能量,让司法更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深入交流,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发挥好、利用好,加强沟通交流,丰富法治素养,提升业务水平,促进双方合作走向深入,开花结果。

此次揭牌仪式旨在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探索高校与法院联合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新模式,共同打造校地融合发展的新典范。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既为高校师生提供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也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实现了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的全面共赢,推动了新时代高校法学教育和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仪式前,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胡伟、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卫、华东政法大学李俊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赵树坤教授等还参观了大理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特色调解室、快审中心等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红英主持揭牌仪式、大理中院班子成员、十二县市法院院长出席揭牌仪式。

责任编辑: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