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个原则 抓好两项任务 提升三种能力 达成四个效果
——普洱市法学会能力建设和重点工作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 2022-06-27 08:52:29      来源:普洱市法学会

普洱市法学会自2019年从社团组织改革为群团组织以来,勇于克服人员编制不足、经费保障不够、业务能力不强等短板困难。近三年来,普洱市法学会始终坚持从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出发,以提升主责主业为目标,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各项工作成效初显。

一是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群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作为第一课堂、第一任务。坚决服从普洱市委政法委的日常管理,围绕普洱市委政法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来谋划推进法学会工作。三年以来,在普洱市平安法治和市委政法委综合目标考核中,涉及法学会的部分均没有被扣过分。同时通过专家智库咨询、法律政策宣讲等形式,参与“七五”“八五”普法,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肯定。

 

二是聚焦抓好两项任务。按照中央、云南省委和普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普洱市法学会聚焦抓好法学法律研究和法治宣传两项核心工作。

在法学法律研究方面,督促10县(区)法学会成立法学法律专家库,把法学法律教师、政法工作骨干和爱好法律、信仰法治者吸纳其中,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每年向省政法研究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和各类法治论坛、法制刊物报送调研文章、学术论文50余篇,报送各类简报信息100余篇,为政法单位、行政执法机关和党群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论证20余场次。

在法治宣传方面,以坚持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基础,创新性开展“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不断擦亮“法治唱响拉祜山”宣传品牌,扎实推进“法治固边防”“法治边关行”“法治春风拂村寨”等重点宣传工作。

三年以来,普洱市、县(区)两级法学会理事、会员通过法治夜校开讲、法治家庭明白人培训、法治示范细胞创建等方式,共开展各类普法课1000余场次,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0余份,接受干部群众咨询20000余人次,极大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提升了各族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三是不断提升三种能力。普洱市法学会充分发动基层法学会干事和广大会员,通过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两个革命”教育学习活动,以“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学深悟透了党的政治理论、磨砺锻炼了政治能力,增强了政治素养,提升了基层法学会的政治性。

通过“作风效能革命”,以落实“三个工作法”为契机,对法学法律研究和法治法律宣传教育进行嵌入式、沉浸式主导参与。同时创建各类学习工作服务小组,增强了服务群众的本领和工作能力,切实提升了基层法学会的群众性。还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理事会员和普法志愿者业务培训(澜沧县法学会组织)、民法典培训(对律师会员)、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对政法干警会员)、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对信访干部会员)等,坚持与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步伐同步向前,切实提升了普洱市法学会的先进性。

四是努力达成四个效果。通过近三年以来的“打基础、固根本、建机制、找路径、促创新”,普洱两级法学会自身能力建设和业务能力呈现出了良好势头。人员力量不断增强、经费保障不断规范、制度建设不断规范、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各级干事、会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短板问题,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同时结合本地特点,通过民族歌舞、双语普法等途径推进法治宣传,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普洱市各级法学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遵守章程规定,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把一项一项工作干好,把实事干好、好事干实,为普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群团组织力量。

责任编辑: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