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学会召开七届七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 2022-11-15 10:05:51      来源:省法学会

11月14日,云南省法学会召开七届七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安排部署明年工作,任免部分常务理事、理事。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绍才报告全年工作。会议由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主持。省法学会兼职副会长、在昆常务理事、部分理事和各专业研究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张太原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全省法学会要按照中央、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勇于担当,为云南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张太原要求,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学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框定方向、指导实践。要全面深化法学研究。立足全国全省战略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生态文明、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边境和谐稳定等方面法律问题开展研究,促进云南高质量发展。紧扣把社会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促进和谐的目标要求开展研究,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把法学研究贴紧法治实践需要,不断拓宽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渠道,促进研究成果转化运用。要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件化解等工作中的作用。配合省委政法委把昆明中央法务区建成影响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集法律服务、司法保障、合作交流、智慧法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创新集聚区。完善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开发通俗易懂的普法教材,探索法治宣传新路径。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加强研究会服务管理,多出研究成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清正廉洁、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

会议决议增补李锐、朱保福、赵卫东、杨学文、尤伟琼5名同志为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增补尹卫东、李冬梅、余中平、郭红杰、李勋、罗涌铭、齐云龙、张霞、张丙海、穆晓康10名同志为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责任编辑: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