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仲玲

发布时间: 2022-03-02 15:54:51     

孙仲玲

 

孙仲玲,女,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

工作简历:1984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本科,1984年7月至1986年5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1986年5月至今在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期间,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云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到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交流访学,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入选国家“双千计划”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到日本成溪大学交流访学。

任职情况:2002年6月至2008年6月任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2008年6月至2021年1月任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工作业绩:1.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组织、领导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获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一级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双一流”专业。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首创双语法律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为边疆民族地区输送双语法律人才。成立省内首家律师学院,保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可持续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改善教师队伍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组织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早、发展快、人才培养水平与质量较高。学科建设与服务社会紧密结合,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组织成立云南省法学会澜湄合作法律研究会、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局云南民族大学工作站等社会服务新平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法治发展提供智力服务。2. 教学科研情况:本人学科研究领域为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开设《刑事诉讼法》《律师学》《经济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等多门课程。主持完成《法治云南目标评价体系构建研究》《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云南农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主持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省级“法学特色专业”等教学改革项目,发表《中美庭审程序比较》《刑讯逼供与刑事沉默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制度的思考》《刑事被害人庭审参与权及其完善》等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参编《刑事诉讼法》《法理学》《刑法学》《科学发展与民主法制建设》 《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等多部教材和著作。

获奖情况:获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云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云南省法学会澜湄合作法律研究会会长、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云南笃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

责任编辑:尹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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