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学会
关于增免第七届理事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兼职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决定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根据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提议,经省法学会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定:
一、增补李绍才为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增补匡建军为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
三、增补毛亚芳、马忠华、杨经德、周翔、林松、张慧为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四、免去彭国军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
五、免去张钧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职务,保留张钧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职务。
六、免去胡小成、杨向宏、许云川、吴朝武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职务。
七、免去乐戎、瞿建华、陈欣韬云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职务。
云南省法学会
2021年6月1日
责任编辑:熊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