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法学法律工作者在行动(曲靖篇)

发布时间: 2020-04-02 14:28:00     

    

    

  “疫”中的“风雪战疫人” 

    

  疫情不止,我们不退!在每一个岗位上他们默默付出,有这样一群人也常常被忽略,那就是——“风雪战疫人”。在最新一期的征稿活动中,围绕风雪战疫人的征集,会泽县大海乡的一张照片被中国长安网编辑成微博使用。

 

 

 

  面对湖北返乡人员、外地务工人员以及其他不确定群体,在曲靖市会泽县大海派出所工作多年的党员民警李金波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主动向所领导请战,配合卫生部门及宣传工作组爬雪山过草地、走村入户、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2月5日,李金波在路经雪山准备到村子里进行宣传时,看到草山牧民正在路边放羊,他主动走过去为牧民带上了口罩,叮嘱牧民近期“不聚集、少出门、戴口罩”。   

  像李金波一样的“风雪战疫人”其实还有很多,他们奔走在战疫一线,他们是孩子的好父亲、是妻子的好丈夫、是父母的好儿子,但他们舍小家为大家!戴上口罩,只为让更多的人摘下。他们不分白天黑夜,日夜坚守,冲在战“疫”斗“雪”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抒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赞歌。一个个忙碌的身影,一个个感动的瞬间,无不在传递着奉献和坚守的力量,无不体现着忠诚与担当的警魂,他们是永远不会褪去的“警色”。只要眼中有光,黑夜绝不漫长! 

   

 

 

        

  这个平均年龄30岁的战斗群体,面对突入起来的疫情,他们迎难而上,尽管大雪封山、寒风刺骨,但在他们心里始终始终牢记着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公安民警的职责和使命;他们不惧危险、冲锋在前,以非凡的战斗意志、非凡的战斗状态向人民群众展现了公安民警的使命担当,充分彰显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乌蒙之巅的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曲靖市麒麟区依法调解纠纷助力复工复产 

 

  为切实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日前,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首家居民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东星小区东江花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区第4个居民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 

  据介绍,在总结麒麟区已建立的3个居民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经验基础上,经区司法局大力推动,南宁街道党工委、物业公司、瑞东社区通力配合下,南宁司法所积极筹备成立了曲靖市麒麟区东星小区东江花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南宁街道成立的首个小区调委会,同时也是麒麟区成立的第4个小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由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等组成。小区调委会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排查调解小区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提高小区住户服务满意度。让“小区矛盾不出门”,切实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成立居民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目的是让小区居民切身感受到有话要说有人听、有事要做有人办、有了纠纷有人调,起到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作用,让‘小区矛盾不出门’,切实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麒麟区司法局局长谢哨兵表示东江花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南宁司法所将对小区调委会进行加强指导,及时组织培训,规范调解程序,提高小区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陆良县“疫”期间及时化纠纷维护土地权益 

 

  针对土地纠纷案件多发频发,陆良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利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空档期,集中化解了一批土地纠纷案件。 

  陆良县小百户镇普乐村委会普乐村村民顾甲与顾乙两家,因建房打地基砌围墙发生纠纷,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小百户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与普乐村委会村主任等人一同到实地了解纠纷情况。针对存在的纠纷争议,对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指出双方在纠纷中利害关系及后果。通过调解工作,双方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调解人员的指导下,对争议的土地,现场进行了划界指认,明确双方的土地使用界线。 

  陆良县小百户镇永清村委会新村村民郭某,因建房占用村里的公用道路和农户的田地,此行为在群众中反应强烈,影响极坏。接到群众举报后,小百户司法所联系小百户土管所、永清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到实地察看了解情况。针对郭某非法侵占土地行为,指出其违反《土地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拆除其违章建筑。郭某对其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当场同意拆除其违章建筑。当天,在工作人员的指导及村民见证下,安全有序地拆除了郭某的违章建筑。 

  陆良县召夸镇新庄村民王甲和王乙两家,因农业用地界线不清产生争议。近日,召夸司法所接到报告后,联系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现场划定土地作用界线,栽上石桩,现场将协议履行完毕。 

  陆良县芳华镇戚家山村委会与狮子口村委会因一村民将田间道路私自开荒引发争议。接到报告后,近日,芳华司法所及时与两个村委会联合协调,现场解决争议,恢复了两村之间的道路。 

  陆良县活水乡沙锅村村委会牛某与三岔河段某因承包土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接到调委会报告后,近日,活水司法所现场与当事人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问题。 

  当前土地纠纷在农村矛盾纠纷中占的比重较大,切实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后果不堪设想。陆良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调解纠纷,在抗“疫”期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熊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