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 2018-01-04 15:30:00     

8月23日,按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思明要求,省法学会党支部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法学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大家在前期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进行了集中深入的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表示,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紧密联系工作,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要深入学习、准确领会《问责条例》的深刻内涵。《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二)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抓好《问责条例》的落实。《条例》明确规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针对当前存在的乱作为与不作为的突出问题,我们务必增强负责精神、担当意识,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做好工作。

(三)要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抓好“两学一做”,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勇于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责任编辑:熊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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